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絲襪和領帶:裝乖或使壞?(原刊於立報:性別大補帖)

◎神力女超人

嘿,讀下去前,先摸摸您的腿與脖子:有穿著絲襪、褲襪或是109辣妹的泡泡襪?打著領帶、領巾,還是圍著復古的歐洲皇室男人的最in時尚:荷葉邊蕾絲?

上個月,美國金融界掀起一波「絲襪革命」的火熱話題。相比捷克民主化的「絲絨革命」起自於搖滾樂團被捕,「絲襪革命」的導火線為座落在美國中西部一家企業的服裝政策。中美信用聯合(Mid American Credit Union)總裁吉米•霍爾特在聽取「穿著造就成功」研討會的建議後,放寬了該公司原先靴子和後空鞋的規定,但獨獨堅持,穿著絲襪的女性比光裸著雙腿要來得更專業。(不久前,該公司也曾為了男性是否打領帶而鬧了另一波革命。)

這個單一企業的政策,透過《華爾街日報》主筆克莉絲汀娜•賓克萊的〈裸腿淑女:襪子揭露的辦公室區隔〉一文,「你贊成穿褲襪、絲襪嗎?」成為全美熱門話題。就連總統候選人歐巴馬的夫人米雪兒也搭著「絲襪」話題的順風車,以軟性話題來建立親民形象。

在賓克萊女士的筆下,保守的華爾街都已認同穿不穿絲襪與女性的專業毫無關聯,但霍爾特總裁堅稱,「我們不是在紐約或舊金山,而是中西部。」。影響穿絲襪與否的不只是區域,還有世代。在ABC新聞與華爾街日報的訪問中,嬰兒潮世代前出生的中年女性仍堅持穿絲襪可以幫助她們建立專業威信,但年輕一代早就將絲襪藏到衣櫃的底層。

有些女性主義者會將男性主管對女性部屬的絲襪要求,當作男性凝視或權威「體」現的證據,但也別忘了,高筒襪曾經是男性的時尚穿著,甚或為女性反叛傳統的象徵呢。

四個世紀前,襪子界的第一男模不是別人,正是最喜愛秀出美腿的法王路易14世。在里戈(Riguad)的太陽王油畫中,路易14世一邊展示精緻的訂做鞋,一邊向我們炫耀那白到發亮的腿部線條。到了1960年代,絲襪伴隨著短不及膝的迷你裙成為勇敢、自主女性的前衛象徵。在當時的平面廣告上,三雙穿著桃紅、豔紫、粉紅絲襪的美腿佔據版面重心,三人皆抬高一隻腳,配著短裙與絲絨高跟鞋,訴求「就為一踢」(just for kicks)。不論她們是想踢向色狼的下體,還是堅持出兵越南的美國政府,這一踢,代表女人不再受到馬甲、長裙的羈絆,可以跨步、跳躍、昂首走向全世界。她們可能很難想像,在不到50年以前的美國,仍規定女人只能穿黑襪,穿白襪的女人會被指為放蕩呢。

對於「絲襪革命」,自詡為女性主義者的OL小蘭說,問題不在於穿或不穿絲襪,而是誰說這句話?用什麼態度說?

如果「穿絲襪有助於營造專業形象」出自女性前輩的建議,她會覺得這是過來人的經驗分享,未來會酌情改變穿著。但若話從男主管口中說出來,她便感到權威壓迫,甚至懷疑男主管的眼光是否由下而上游移到兩腿交接的部位。就像《裸女》一書指出,男性會用諸如「她的遺體要用Y字形棺材才裝得下」的笑話,來影射腿部未緊閉的女性意味著「放蕩」。或者,在民主黨候選人競選期間發行「希拉蕊腿部造型胡桃鉗」,把壓碎核桃的點設計在兩腿交接處,藉此將成功權威的女性參議員,瞬間貶抑成可玩弄於股掌間的什物。小蘭說,女性的腿部包裹了太多的評價與規範,無論是有形的絲襪還是無形的性意味,早就該解放了。

扮裝皇后小葳則把絲襪當作「耍C」、「發妖」的重要行頭。每次登台前總要細心地刮腳毛、抹乳液,表演時再穿上精緻絲襪,蹬著亮片鞋,成為風迷全場的焦點。小葳的興奮被男轉女跨性別者小蝶白了一眼。小蝶說,對男同志來說,穿絲襪扮裝是一時的、表演性質的;對跨性別來說,絲襪得穿一整天、是生活所需的。跨性別者腿上的絲襪,顯然比扮裝皇后腿上的那雙吸附了更多懷疑的眼光。

愉虐實踐者女王撫弄著九尾鞭,雲淡風輕地說,吵什麼吵,管他男人還是女人,一旦自願臣服在我的黑色網襪與高跟鞋下,全都是乖順的奴。就算穿著權威套裝的男主管,我也能把嚴肅十足的領帶變成性趣盎然的緊縛道具,調教地讓他既踰越又愉快。或者,命令他在西裝褲下穿女用絲襪去上班一個禮拜,再向我報告他的女性體驗是痛苦還是爽快。

絲襪,這個多世紀前的產物放到石油價格節節上漲、全球暖化的二十一世紀來看,早已從高科技的時尚,變為累贅的尼龍牢籠。評價專業時,無分性別的,重點應在於那雙腳奔走出來的事業成果,而非那雙腳是否包裹了石化纖維。

哦,話說回來,如果在扮裝比美的場合,絲襪美不美、腳毛有沒有露出來,那可又是另一個「專業」的問題了。(上班族)

(神力女超人註:愉虐實踐者會遵守神智清楚、同意共識、安全自願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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