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同志為什麼要反對「集會遊行法」?:紀錄「野草莓運動」第一夜

現在是11月8日(六)的凌晨,我理論上應該早就在床上。

因為今天白天八點半,我要帶我媽去參加【櫃父母登山會】。這會是我媽知道她兒子是GAY,成為【櫃父母】以來,即將出道的第一天。在這個大日子之前,我卻選擇犧牲睡眠,回應一篇重要、熱心,但卻誤解嚴重的網友留言。

熱線為什麼要反【集會遊行法】?

這只是一篇參與熱線人權(與反釣)小組五年的成員一枚的回應,只代表我自己。(如果網友對熱線熟悉,就會知道熱線多麼重視每個人發言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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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臨 場

2008年11月7日(五)的凌晨0點,我好不容易加班結束,隔天一早還要開會。

我沒有立刻回家睡覺,也沒有像主流的GAY上健身房、上UT釣人或跑趴。我機車頭一轉,繞過被淨空的仁愛路、中山南路,乾淨地彷彿白天一點事情都沒有一樣,只有徐州路立院群賢樓門口,坐了幾個黃牌黑字的靜坐人士。

失憶的我,已經忘了行政院在哪裡。

站在【共匪來了!228來了!戒嚴來了!】的白布條邊,我問了一個中年婦人才找到在行政院前靜靜坐著的一群黑衣學生。

你真的很難忽視她們。

中山北路旁的機車格,停滿了學生常用的機車。一個騎野狼的野狼哥,像海角七號阿嘉般率性地掛著帽子把車子倒出來,我正好找到縫就插進去。兩人眼角互瞄了半秒,彷彿值日生,還是衛哨學長學弟交接班一樣,心照不宣。

相視而笑,莫逆於心。

默默地走到這一群佈滿在行政院側門前,依著地形坐成扇形的學生群後面。我在人群中找到自己大學系上的學弟、多年不見的同志社團前輩(在舊椰林時代就認識的老人)、還有青春無敵的幼熊底敵。喔,還看到那個在自己個版上號召,然後跟一群老師、學生、學生會幹部開會,就摳來這一群憤青的老師。










第二章、誰 是 敵 人



這群師生的敵人,是濫用警察職權的政府,是為了鞏固政權而堅持不修改【集會遊行法】的兩個政黨。在面對集遊法上,只要當權就緊抓、在野就反對的嘴臉,真是不分藍綠。

然而,經過外界各種媒體任意的拼貼、新聞並置、分割畫面,這群師生【看起來】最大的敵人是KMT,因為她們反政府所以就恣義地被抹綠。在爭取詮釋權、運動自主權上,她們的敵人反而是DPP。因為外界不斷地替她們戴綠帽,綠營也使出各種滲透、誘降的手段,從民生、從物資上削弱她們的身體克制力,削弱她們獨立的純潔性。

當我看到那位迷文化老師現身的時刻,是接近凌晨一點鐘。

Jump的歌正high,Funky的快歌在不遠的幾個路口外搖擺,小熊村旁的店家還有三成滿的酒客鶯鶯燕燕。

學生幹部們,正為著睡袋不夠的事情傷透腦筋。擴音器中傳出每組派人去領睡袋的指示。從報告的組數聽來,當時已有20幾組,每組十幾人。隔了不久,幹部宣佈超過12人的組去加領睡袋。

坐在我左前方的某組人很多、很團結地圍著圈圈坐著。看得出來那個leader很會帶,他一邊引導member講話、一邊拿著筆記本記下每個人的發言。她們也是超出12人的大組,但是堆在她們前面的睡袋,即使堆成了一座小山,差點遮住了leader的視線也還是只有七個,準備讓12人使用,渡過一夜。

【全場只有100個睡袋,不夠在場200多人使用!】某幹部宣佈。

【請問大家:民進黨宣稱,有民眾捐贈睡袋一批給他們,他們用不到,說要轉贈給我們。我們想表決一下,要不要接受民進黨的睡袋?】某幹部問。【好,現在請還沒有睡袋的參與投票,已經有睡袋的不要投票。】......【喔,不行,對外我們是同一個行動,所以不管你有沒有睡袋都可以投票。】......

在還沒正式投票前,老師上來接過麥克風。【我知道我不應該發言,但是還是想講一下。不管你有沒有睡袋,現在的狀況就是睡袋不夠。我們有很多種選擇,我們可以拿民進黨的睡袋,我們可以拿民眾的捐款去買睡袋,我們可以選擇....我們可以拒絕民進黨的睡袋。睡袋只是一個事情,睡袋跟便當、流動廁所、水都一樣。我只是想說,在你投票之前,大家要想一想。】

零星的投票還沒開始,另一個幹部上來接過了麥克風:【哦,對不起,因為現在已經過了12點了,民進黨的鐵門也拉下來了。所以不管我們作什麼決定都拿不到睡袋了。所以......也就不用投票了。】

學生的場合,有學生的無厘頭。但也有學生式溝通的草根民主性。

睡袋事件還沒結束。

那組動力很強的leader上台拿起麥克風:【我覺得雖然沒有睡袋了,但是這件事情還是應該談清楚!我要說,我不要睡民進黨的睡袋。即使我會冷,我也不要睡民進黨的睡袋。】

他講了約五分鐘,台下在凌晨1點的台北市中心街頭,響起一陣掌聲。

不知道中山北路另一頭,遠在圓山上的烏雲,會不會覺得這群學生的掌聲,比山下的喇叭聲,還令人感覺受到震撼。

只可惜,在我身後的媒體對這種沒有衝突的畫面沒有興趣。


第三章、黑 暗 中 的 彩 虹


版友homm在hotline站HLmovement版上的那篇新聞剪輯中,把三則有相關,但脈絡不同的資訊放在一起。homm很熱心,但也可能會讓沒有長期在這個脈絡的人錯把三者劃上等號。

一、熱線長期以來就是反集會遊行惡法聯盟的成員,因為熱線在街頭運動中也是集遊法的受害者。

為什麼今年同志遊行本來要走到凱道,卻只能被迫改回去年舊路?為什麼每次遊行都要人車爭道,吸公車廢氣,不能像國外遊行大喇喇、自在地展示衣服、好身材?

只是因為台灣遊行還不夠大嗎?如果集遊法從戒嚴時期的現行舊法(核准制)改成還政於民的報備制,情況會非常不一樣。

核准制代表政府才是國家的主人,我准你上街發言、何時發言、在哪發言,你才可以發言。除此之外,都是【不合法】,我堵你推你抓你都是【依法行政】。報備制代表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政府只要作個被動登記的弱機關就好。

二、身為熱線義工之一的我,對這次烏雲一來,許多警察國家的行為也看不下去了。(但我不是決定熱線連署的人。)

如果我們今天同意警察可以任意的衝進店家關音響、拉鐵門、搶下任何布條與旗幟,不要談臨檢有沒有經過合法核定程序了,沒有搜索票、不夠成緊急搜索要件就為所欲為。

如果我們今天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就同意警察可以跳過許多法律程序直接把公權力梭哈到底。到店門口、到人民身上、車裡。那麼我們明天拿什麼理由來反對,警察假【維護社會秩序】的名義,任意惡意臨檢同志酒吧、任意搜索同志身上的證件、拍照,帶回警局偵訊、扣留過夜。我們拿什麼反對警察查禁許多同志資訊的流通,而許多同志資訊(畫刊、寫真、男體圖、G片)在這些【維護社會秩序】的警察眼中,都是猥褻、限制級的違禁品。

如果我們因為害怕(現在反對可能會被不知情者扣上綠帽子),就不在警察任意擴權的現在,對他吹打手、踩線犯規;那麼我們未來憑什麼標準反對警察對同志的侵害權力?

如果我們因為政黨立場、因為國族認同,同意(默認)了警察搶下圖博人士的旗子,那麼當我們在街頭被警察沒收彩虹旗,感到憤憤不平的時候,拿什麼理由反駁?

換個角度想,如果我們坐視圖博人士被警察打壓,而不願意聲援。當政府冷水煮青蛙把各個團體,用各種帽子、各種理由慢慢一個一個鏟除,而當我們也因為言論受制需要朋友聲援的時候,我們哪來的朋友?不是早就倒下,就是跟過去的我們一樣,自私地冷眼旁觀。

【不要自己剛從臭水溝裡爬出來,就以為自己比別人乾淨。】

何春蕤2006在同志公民論壇(台北市議會)上,這樣回應某位認為同志不應該跟公娼站在一起的觀眾。

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個有記憶的同志。

1995 陳水扁的台北市政府用都市計劃之名,想把同志記憶趕出228公園。
1997 15名荷槍實彈員警毫無正當理由,把40~50名同志強行帶回警局搜身、拍照,成為惡意臨檢的【常德街事件】。
1998 警察以臨檢之名闖入重慶南路Fridays樓上的AG健身房,強迫客人拍猥褻照片製作偽證,強迫員工簽署不實筆錄。纏訟三年多,終還當事人無罪的公義。但其中當事人有的已過世。(參見陳俊志【無偶之家往事之城】紀錄片)
1999 Corner's、@LIVE酒吧遭警察大量惡意臨檢,警方表明施壓至該pub停業。
2004 警方荷槍實彈,帶著媒體進入男同轟趴,帶回93名同志驗血驗尿。轟趴從此成為罪惡之地的代稱。只是,多年之後證明,滿地的保險套讓在場的趴客沒有一位因為該場趴而感染HIV,而警方衝入民宅所需要的搜索票,彷彿因為對象是同志就自動忽略
了。澄清的新聞,登的比當初編輯亂下的頭條第一個字還小。

同志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甚至反對任一種的警察或政府的擴權,是建立在過去這些前輩同志們被警察不合理對待的脈絡上。

好,我都不上街,當個乖乖牌同志,潔身自愛總行了吧。

現在,即使是努力限縮自己的行動空間,不跑趴、不上酒吧的宅男同志,也不得安寧了。警察基於業績壓力,可能會用釣魚、誘捕、引誘犯罪的手段,或是亂扣猥褻帽子的方式,把同志從電腦前約到警察局密訊。貼G圖、交換G片、在密訊中與人嘴炮就無罪嗎?想的美,警方的黑手隨時會伸到你身邊。

所以,我們才要在他(不是第一次)把黑手身過來的時候,對他吹打手犯規。

三、熱線沒有參與民進黨的圍城遊行,到目前為止,就我所知,熱線甚至沒有以團體的名義參與行政院(或中正紀念堂)前的靜坐。所以,請不要因為homm把這三條雖然相關,但脈絡不同的新聞並置在一起的時候,就因聯想而把他們攪和在一起。

我相信我們有理性,比那些淺碟又把三體與收視率當神的主流媒體,更有理性看清楚這一切。


第四章、歡迎你穿 黑 衣 來參加 靜 坐


現在是凌晨2點39分。

媽媽已經起床兩次,要我早點睡,回來再寫。明天(今天)還要早起爬山。
這是我二次出櫃、她第一次出道(出櫃)的日子。

我想起了在廣場上的那些群眾,那些躺在絕對不夠的睡袋上,在冰冷的柏油路面、在單薄的單層睡袋上,那些穿著牛仔褲的身體,和書卷氣的面容。

熟悉,卻又陌生的校園生態,讓我驚覺才進社會工作不到一年的我,已經多麼不知不覺地習慣,那些說好聽話、帶著場面微笑、習慣彎著身軀鞠躬、背後卻猛放黑函、抹黑抹黃抹綠的臉孔。

快一年以來,我習慣寫簡短的email,用著固定的寒暄開始句、結尾句,在別人發言時猜測對方的動機,以判定對方這句話是否對我有敵意。

經過簡短的街頭經驗,我覺得我又回到學生時代一點,我看到自己另一幅收在閣樓上[格雷的畫像]。(即使她永不老去,卻已斑駁。)

我想起街頭上的那些熟悉的面容,讓我在深夜的台北街頭,看到一道我們自己人才看得到的彩虹。

我想起我們在凱道上焚燒旗子、紀念被政府逼死的公娼官姊,我想起那個彩虹色的底maji精心製作的【同志諮詢熱線】的橫型標牌(已經隨著捷運帶進淡水河裡)。

我想起我在當兵之前,每次上街頭(無論是抗議記者會,還是同志遊行)躲著警方蒐證攝影機,害怕當兵時會被警備總部當黑名單,被長官學長欺負的莫名恐懼。

我想起我在台北車站邊,跟警察辯論【警察職權行使法】保障人民不受警察隨意臨檢,即使臨檢後也可以申請臨檢證明書,以備事後申訴、救濟權力時,那兩個制服員警驚訝竟然有人比他懂法,竟然碰上硬柿子,就離開我找其他人衝業績的嘴臉。

我想起每次約網友見面前,都要跟對方確認:【我們是同好交友,不涉及性交易,所以不觸法。】然後反問對方:【你該不會是警察。】對方也會回:【我還怕你是警察咧】這些荒謬又無奈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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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媽媽一起出櫃的黎明來臨前,我在黑底白字的BBS,寫下了一個同志跟黑衣靜坐學生,還有集會遊行法的這些故事片斷。

今天爬山完,我和我的朋友還會回到中正廟前加入他們。

歡迎你,一起來思考:
同性戀、集會遊行法、警察、國家壟斷合法暴力之間的
多P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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